本标准规定了对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使一个组织能够根据法律法规和它应遵守的其他要求,以及关于重要环境因素的信息,制定和实施环境方针与目标。它适用于那些组织确定为能够控制,或有可能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但标准本身并未提出具体的环境绩效准则。本标准适用于任何有下列愿望的组织:
(a) 建立、实施、保持并改进环境管理体系;
(b) 使自己确信能符合所声明的环境方针;
(c) 通过下列方式展示对本标准的符合;
(1) 进行自我评价和自我声明;
(2) 寻求组织的相关方(如顾客)对其符合性予以确认;
(3) 寻求外部对它的自我声明予以确认;
(4) 寻求外部组织对其环境管理进行认证/注册。
本标准规定的所有要求都能纳入任何一个环境管理。其应用程度取决于诸如组织的环境方针、它的活动、产品和服务的性质、以及它的运行场所及条件等因素。本标准还在附录A中对如何使用本标准提供了资料性的指南。
公司申请ISO14001的认证需要满足的条件:
1、申请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地方环保机关处罚,拿到环保部门的的守法证明;
2、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3、申请认证的产品属国家公布可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种类名录;
4、符合国家颁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标准或技术要求;
5、能正常批量生产,各项技术指标稳定;
6、建立环境标志产品保障体系;
7、应具有产品质量认证证书或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或省级以上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一年内产品质量合格证书;
8、有效期内的环境监测报告,包括水、声、气等。